湖州市南洵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聘任司法警察招考简章

时间:2007-04-05设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暂行办法》规定,经南洵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南洵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湖州市南洵区人民法院)面向警官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生聘任制司法警察。
一、 招聘计划
聘任制司法警察(地方事业编制)1名,男性。

二、 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湖州市籍(包括三县二区)应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年龄: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 报名手续
报名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

四、 考试形式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笔试和面试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局和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先按体能测试成绩占30%、鄙视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面试对象;再按体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人参加体检。

五、 考务费用
1、 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120元;
2、 体检费用自理,由本人直接支付给负责体检的医院。

六、 录用办法
对体检合格者,由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考核的成绩,以及考察结果,择优录用。录用人员一律为聘任制法警,试用期一年,聘期为三年,表现好的可以续聘,年龄达到35周岁的一般不再续聘。聘任合同由受聘人员与南浔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签订,不适合做司法警察工作的,到器可以解聘;在聘期内违法违纪的,可随时解聘;合格者续聘用合同。
聘任制司法警察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 报名时间:截止2005年4月5日15时止(双休日不报名)。
报名地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南浔镇人瑞路699号)。
联系电话:0572――7315378、3026599。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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