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协警大队员招聘实施方案报告

时间:2007-04-05设置

  

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监察局、市协警支队:

经开发区管委会、公安批准,大队决定招收协警50名,以充实协警队伍,弥补分局警力不足的实际,切实加强开发区社会政治稳定,营照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有序得进行,保证所招协警队员的整体素质,本次招聘采用综合20分,体检10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 在同等条件下,下沙镇的人员、复退员军人、下岗职工、有从事治安保卫工作经验或专长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治安保卫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 本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 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共招聘队员50人,全部为男队员。

四、招聘步骤和方法

协警队员的招聘工作由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和监察局负责,协警大队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 信息发布2005年3月4日至8日。由区人事局、监察局和公安厅分局联合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分别在区人才中心、月雅河街道、下沙镇政府、公安分局门口张贴布告,公布有关招聘信息。
    • 报名面试2005年3月9日至11日。报名人数不限,报名地点在开发区公安局六楼协警大队。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待业卡或失业卡、高中学历9或同等学历0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寸照片2张。由公安分局专门落实人员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通过目测、询问、答辩等方式,筛支部分生理残疾、报考动机不端或特殊体表印记等不适合协警工作的人员,并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作出评价。(面试占整个录取考核总分的20%)
    • 笔试2005年3月16日左右。笔试由功警支队命题、监考并批卷,考试地点在公安大楼八楼。大队将在组织笔试前,将符合招聘条件并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名单上报分局党委、管委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协警大队统一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对号入座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占整个录取考核总分的50%)
    • 体能测试2005年3月18日左右。大队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试名单,报局党委、管委会同意后,由大队组织人员集中进行体能测试。项目:100米,1500米。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现大学体能测试标准核定。(体能测试占整个录取考核总分的20%)
    • 集中体检2005年3月13日左右。大队根据前三项成绩总和确定体检人员集中体检。体检地点定在东方医院,体检内容参照杭协警(2005)5号文件执行(文件附后)。(体检占整个录取考核总分的10%)
    • 组织政审。大队将根据报考者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综合素质,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1:1.2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对象名单报分局党委、管委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公安局政治处和协警大队共同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参照杭协警(2000)3号、4号文件执行(文件附后)。
    • 确定录用。大队按择优录用原则确定录用人员,报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开发区协警大队填发《录用通知书》。自通知之日起30天内大队与队员逐一签定劳动合同,队员劳动关系全部转入所在大队。

报名时间:3月8―11日

地点:下沙公安局协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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