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招收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有关规程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5月14日(星期一)。
面试地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面试考生分组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由同一组面试考官面试,使用同一套面试卷,同一天内完 成。
三、面试形式和试题命制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试题由省里命制。
四、面试流程
各面试点设立面试室和候考室。面试流程如下:
1、签到。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面试点候考室报到,报到后不得离开候考室;
2、核实身份。由管理员核对面试考生的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同时集中保管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
3、抽签。通过两次抽签,即第一次抽“抽签顺序号”,第二次抽“面试顺序号”的方式,排出每组面试的考生顺序;
4、面试。按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考生去面试室面试,引导员只向面试考官通报面试考生的顺序号,不报姓名。主考官主持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2分钟,包括答题准备时间;
5、得分。每一考生面试结束,各位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由计算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总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
6、公布分数。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已面试考生席等候,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上一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得知分数、核实姓名并签字后,离开面试考场,以此类推。
六、体检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总成绩除以笔试门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于5月14日晚上6时后公布。
5月15日上午7时集中后,统一组织体检。
温 州 市 人 事 局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