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08-04-21设置

 
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2008年度此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为自筹经费课题,将根据全国教科规办函(2008)05号通知精神,另行组织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各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等相关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其中1份原件、3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5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印制,靠左侧装订成册。于2008年5月5日前交科研处,并将申报课题目录和配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xuxiaofang@zjjy.com.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教育部各类课题质量要求较高,希各申报单位严格把关,推选有价值、需深化研究的精品课题。本次将不进行限额申报,但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重点课题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有相应的研究成果,申请教育部各类课题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浙江省教育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三、其它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指南等请查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http://www.onsgep.moe.edu.cn)和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www.zjedusri.com.cn)下载。
2、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省教科规划办联系,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联系人:盛阳荣 电话:(0571)8884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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