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年春季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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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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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09年春季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1、科研项目申报须符合申报人员的科研方向。 2、符合《应用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项目将优先立项。 3、已经获得院外机构立项的科研课题不能重复申请院级项目。 4、教研项目、高教研究项目因另有立项口径,不在本类项目范围。 5、各类项目一般应在1-1.5年内完成,成果要求公开发表或按照规定程序鉴定。 6、每位教师和相关人员可以申报1-3项。 二、项目申报方法 1、各系、部、科研机构负责其受理项目的评议和遴选,确定推荐立项项目。“双肩挑”教师请向所归属的系、部、科研机构申报科研项目。 2、科研处汇总各系、部、科研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报送的推荐立项项目,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学院批准立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和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表于2月15日之前报送各系、部、科研机构,各部门填写汇总表后盖章交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kyc(at)zjjy.com.cn,请将(at)改成@ 2、本次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迫,各部门向科研处报送推荐立项项目截止时间为2月15日。 四、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所需的表格请从学院网站或科研处网站下载。 2、为节约资源,本次课题申报仅要求各部门和老师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
科研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