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春季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本人申报,各系、部和科研机构评审推荐,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现把学院2009年春季科研项目予以公布。
2009年春季立项科研项目结题成果形式要求是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级别依据学术期刊类别确定。请各科研项目研究人员按照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争取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努力提升我院的社会服务水平。
今年开始拟将对所申报的科研项目中与行业相关的,实行一定程度的鼓励政策,制度另行颁布。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