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4-08设置

 

转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浙司办〔2009〕29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推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调查研究作用,更好地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省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系统开展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全面把握调查研究工作重点

  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整合职能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大研究和工作重点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有效性,为再创浙江科学发展新优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厅结合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继续确定了厅党委成员2009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厅机关各处室2009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度调研参考课题(见附件)。各级司法局和监狱劳教系统可根据调研参考课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调研工作。

  二、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是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对于实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谋划决策的基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要把调查研究与学习、实践、创新相结合,立足于实践,着眼于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明确和优化调研工作职能部门,完善调研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为开展调研工作提供切实的物质和人才保障,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干警积极参与、调研质量逐步提高、成果转化迅速有效的良好调研工作局面和氛围。

  各单位要善于整合调研力量,形成合力,共同破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难题。要注重日常报送机制,及时将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报送省厅,便于省厅及时转化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认真准备,努力做好各项研讨征文活动

  今年,省厅将继续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请各市司法局、义乌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和厅机关各处室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的调研文章按时送省厅法规处。逾期推荐的文章不纳入评选,也不参加调研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文章数量请限于以下范围内:各市司法局和省监狱管理局各10篇,省劳教局6篇,义乌市司法局3篇,厅机关各处室各1篇。推荐的调研文章请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内容仅限于司法行政工作。厅领导的调研文章、各类领导讲话稿和纯理论性文章不纳入评选范围。推荐文章要求为电子版本,通过省厅内网邮件服务系统发送至省厅法规处,或通过外网发送至厅法规处邮箱:fgc@zjsft.gov.cn

  此外,为隆重纪念建国六十周年和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省厅决定在今年6月前开展一次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调研成果征文活动。请各市、县(区)司法局和监狱劳教单位积极组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主体,总结梳理司法行政30年发展经验和当前热点问题形成的既有实践意义、又富理论性的调研论文,以电子文档的方式,于6月15日前报厅法规处。届时,省厅将结合年度领导干部读书会组织研讨活动,并择优集籍出版。应征论文请各单位集中报送,作者个人也可直接投寄,邮箱同上。申报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征文”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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