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加快了与西部和欠发达地区院校对口支援合作办学的步伐。继与新疆、宁夏、四川司法警官学院之后,于2009年4月3日又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签定了《对口支援、合作办学协议》协议。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李燕兵院长、万力维副院长、院办陆建军主任一行及我院黄兴瑞院长、楼一维副书记、金川副院长、院办公室宋健主任等,参加了签字仪式并就两校的发展与合作进行了会谈。
黄兴瑞院长就我院在示范试点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目前正在开展的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进行了介绍。他说,全国法律类院校在发展中,尽管起步早晚不同,发展阶段可能有异,但都会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碰到了一些共同的难题。通过加强校际间的交流合作,集中智慧,就大家关心的课题共同研究探讨,有利于促进高职法律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有利于各方加快发展步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职业人才。他希望,在我院学习交流的各位同志,对我院下步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宝贵的意见。
李燕兵院长对我院长期以来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说,浙警院是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立项建设单位和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与教材开发等方面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显著的办学特色和丰富的办学实践经验,是我国法律类高职教育的领头雁。通过发挥浙警院的示范、辐射与带动作用,有利于带动法律类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建设。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万力维副院长就一个月来在浙警院学习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她说,通过学习,我们深切感受到浙警院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浙警院把自已先进的办学经验,无私地地奉献给我们,使我们此行学习内容十分广泛,收获颇丰。同时,万力维副院长也就我院在示范建设和师资队伍积极性的调动等方面提出了十分有益的建设性意见。
在友好合作的氛围中,黄兴瑞院长、李燕兵院长分别代表两院在《对口支援、合作办学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我院将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干部挂职锻炼、科研和学术交流、学生联合培养等方面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进行对口支援、合作办学。为保证友好合作有效开展,拓展支援与合作渠道,双方同意共同建立双赢合作协调机制。
两院还就近期进行交流合作的具体工作进行协商,并达成了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