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0、2011年度设备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时间:2009-10-29设置

  

    我院拟对2010、2011年度的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及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学院自行采购项目实行委托代理采购,为择优选择代理经验丰富、报价合理、资信业绩良好、技术(服务)力量有保障的采购代理机构,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0、2011年度学校设备采购代理机构。现诚邀有资质、有实力、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谈判。
    1、招标编号:浙警院设招 [200901]。
    2、项目名称:2010、2011年度设备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3.2.正式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省、部级以上颁发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质及以上。
    3.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公司资信业绩及技术(服务)能力。
    4、投标费用
    此次招标收取工本费100元。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方面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5、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招标日程安排
    6.1 发售标书时间:2009年10月29日--2009年11月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00)
    6.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5日上午9:00 前 
    6.3 投标地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6.4 询标:马海辉(电话:86918763)
    6.5 谈判时间:2009年11月5日上午9:00 开始  谈判地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6.6 签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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