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要求各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着重做好防止酗酒、酒后驾车、防盗抢、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的教育。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外来人员的管理等各项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工作,学院各级值班要认真履行职责,如遇灾害天气,要加强防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