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房开放安排

时间:2013-02-26设置

  

【开放时间】 
   
本安排自2013年3月4日开始实施;
   
周一至周五:18:00-20:25;
   
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开放场所】
   
1、根据学院“关于落实晚自修技能训练制度的通知”及有关部门的建议,本学期,开放E303、E305二个实训室供各系学生使用。
    2、确因教学需要,可以区队为单位向我系提出课外实训申请,我系将尽量安排。
【实训守则】
   
一、值班人员守则
   
1、加强实训安全意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领导。
    2、值班管理员应在实训室开放前15分钟到达现场,清查实训设备损坏、缺失情况,并做好实训准备工作。
    3、实训期间,值班教师、管理员、队长、区队干部必须全程在岗,要加强巡查、指导和管理。值班管理员应认真做好实训学生信息登记工作。
    4、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训学生的管理,及时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必要时可记录违纪学生信息报系处理。值班队长要加强巡查,督促学生遵守实训纪律。
    5、值班人员要共同维护实训秩序,及时制止学生之间的纠纷,必要时可记录纠纷情况报系处理。
    6、实训结束后,值班管理员应清查设备损坏、缺失情况,并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后续实训正常开展。待学生全部离开实训室后,值班教师方可离开。
    二、学生课外实训守则
   
1、遵守实训纪律,认真开展实训,严禁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2、注意实训安全,严禁私自插拔设备电源和拆卸实训设备。
    3、服从值班人员管理,有序进入实训场所,在指定工位开展实训,严禁替其他学生占工位,严禁私自调整工位。
    4、讲究公共卫生,严禁携带饮料和食品进入实训室,严禁乱扔垃圾。
    5、爱护实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实训设备,发现机器故障或异常,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如果发现故障而未及时上报的,相关责任由实训学生承担。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6、严禁利用实训设备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情(比如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等),严禁浏览、下载或发布不良信息。
    7、违反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将报相关部门处理或阶段性取消课外实训资格。
    8、违纪学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服从值班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区队干部应配合值班人员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注:建议兄弟系和学管部门协助开展宣传并在违纪学生教育和处理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课外实训顺利开展。欢迎兄弟系值班队长到公共实训室巡视。

    附件:区队机房上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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