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我院即将启动对2013级录取考生应征入伍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情况的登记、审核工作,以便及时发放《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截至2013年9月18日,我院已收悉45名录取考生本人或当地征兵办通过邮寄或传真形式提交的相关资料(统计情况见附表),请尚未提交申请或材料需补齐的考生于9月28日前到当地征兵办咨询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资料邮寄或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我院将统一办理各项手续,联系电话0571-86836366。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