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浙江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时间:2016-06-13设置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征求志愿降分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以及专业志愿先后只能录取在未满的专业中。

(三)单考单招专业的录取规则

单考单招专业具体招生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招收的各批次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的各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十二.学费标准: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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