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在青海省招生简章

时间:2022-06-16设置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2869

三、校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688

四、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五、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七、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八、外语语种要求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2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091日至2006831日),未婚,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

(二)招生条件

参照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审合格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好,政审必须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参加邪教组织的;

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正在服刑的。

2.身体条件合格

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要求执行。

3.必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

十、招考办法

(一)填报志愿

须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专业志愿,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因疫情原因,今年不组织考生的集中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

政审工作参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工作委托青海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通知公告将在青海省司法厅、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发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网址:www.qhjyks.com)或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网址:www.zjjy.com.cn/557/list.htm)上自行下载打印《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2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由派出所作出政治考察意见。未进行招生政治考察的或者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填报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志愿,填报的学院不予录取。录取考生要妥善保管招生政治考察表,在入学报到时由本人交给学院。

考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由我院依据投档考生电子档案中的《2022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根据有关文件和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三)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择优录取。

(四)录取具体方式

1.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将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先行予以淘汰。政治考察合格且体检结论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系统提供位次号的,优先录取名次(位次)靠前考生,无位次号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3.女生具体录取数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计划为准。如女生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增加到男生招生计划中;如男生生源不足,剩余计划不调剂增加到女生招生计划中。

4.无专业加试要求。

(五)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费6000/学年;住宿费:六人间1200/学年,四人间1600/学年。

十二、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实行按需培养,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学生可参加仅有一次机会的面向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按照90%的入警比例进入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毕业生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十四、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十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688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学校网址: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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