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相关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5-04-28设置

浙教科规办〔2025〕05号

各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等共4项专项。现将《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以上专项均不设申报限额,统一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8日零时起至5月30日17时止。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以上专项在项目类别、申报资格、研究年限及成果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对应专项的申报公告和指南。各管理部门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盖章和初审,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联系人:科研处 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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