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一)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浙江省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5.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对过于肥胖即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
6.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普高第三批、单考单招录取专业的报名条件,按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标准执行(单考单招退役士兵类别的报名条件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五、招生考试办法
(一)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招生考试办法
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在高考前进行。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在该批次提前录取。
综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委托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全省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具体相关工作统一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文件执行。
1.综合测试的报名与组织实施工作
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综合测试的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文件执行,有关信息可查阅浙江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zjjcxy.cn);
2.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工作
(1)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地点:
市 |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
体能测试时间 |
温州、湖州、舟山 |
4月30日 |
5月1日 |
杭州、宁波 |
5月1日 |
5月2日 |
金华、台州、丽水 |
5月2日 |
5月3日 |
绍兴、嘉兴、衢州 |
5月3日 |
5月4日 |
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考生取得《2013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