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系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为省内外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政治理论、业务及知识更新等各类培训,承担安全防范、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司法(安防)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起草、考评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内。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财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八级以下)1人。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
4.在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
5.具备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8.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3月25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本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19日—3月26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3月25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3月27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6年4月22日—4月24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地点:2026年4月25日,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5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单位对笔试后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单位统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并结合本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单位用人的,单位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出现缺额的,单位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zjjy.com.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纪委反映,电话:0571-86918791。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院政治部直接咨询。
联系人:傅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36301、86918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