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杭州市省府路省府二号楼 邮编:310025 请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社科联接到通知后,向当地文化、教育、企事业、乡镇社区等有关单位转发本通知,并做好申报的发动及组织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普示范基地建设要求,积极申报。 省社科联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确立的条件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后,确定基地立项名单,并统一颁发牌匾,予以正式命名。 附件: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 文件下载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9年5月12日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2/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