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9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素养和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从事高校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19名,具体见附件《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zb@zjjy.com.cn(邮件名:姓名+岗位名称)。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应一并报送。
3.学院人事部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
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
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叶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8625。
张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18749。